大病医保最高支付额将提高至45万!哪些人能享受?这些细节不知道就亏大了
好消息!
广州城乡居民大病医保
年度最高支付额有望提至
45万!
外围城区也将一步到位扩建、新建一批三甲医院,
快来看看在不在你家附近!
不过该项政策目前还处在征求意见稿内容的阶段,广大市民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广州市人社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哦!
了解了新政策,
那新政策都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点呢?
让小编来告诉你!
意见稿将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比例。
据介绍,大病保险并非针对某个病种,是指在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或门特项目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下(2016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8.19万元),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一定比例。
超过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也可以由大病医保资金支付一定比例。
举例说明:
参保人小王住院后,全年度看病累计费用加上这次出院时费用,他结算时个人自付2万元,超过了1.8万元。则超出的2000元还可以再报销。
按照目前政策,可报销额度为:2000元×50%=1000元;
意见稿实施后,可报销额度为:2000元×60%=1200元。
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万元。
小编拿着计算器认真敲了敲,发现按照2016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8.19万元来看,调整后的最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增加了26.81万,在原来的基础上整整提高了147.39%呢!
01
现行政策和拟调整政策对比
其中,个人自付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比例由50%调整到60%;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累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后,参保人所发生的住院及门特项目基本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由70%调整到90%。
另一个变化是政策向困难群体倾斜。属于享受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的,不设封顶线。
02
待遇提高:个人不需另外缴费
值得注意的是,市人社局强调,新调整的城乡居民大病政策增加费用支出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支出,个人不需另外缴费。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因待遇调整所增加的支出,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中列支,具体清算办法由我市医保经办机构与承办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商定。
03
结算方式:拟实现“一站式”结算
征求意见稿拟实现“一站式”结算。全面实现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确保参保人方便、及时享受各项医保待遇,切实减轻资金垫付压力。
通知自发文次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通知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属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按该通知规定支付;本通知实施前出院的属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仍按穗府办〔2014〕48号文规定支付。
说到医保,
平时到大医院看病,
除了要坐车是不是还常常排很长的队?
现在好消息来了!
因为外围城区要新建一批三甲医院啦!
4月11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到广州8家医疗卫生机构调研,现场提出外围城区要一步到位扩建、新建一批三甲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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