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么痛的领悟(保险受益人知多少)
内容提要:
在保险产品购买时,都需要填写“受益人”一栏。有人说,受益人的填写直接反应保险人最真实想法。据说,如果妻子不在“受益人”上填丈夫的名字还好说,但如果丈夫不写太太的名字,女主人的表情马上就剑拔弩张了......
让我们先从两个案例来分析填写“保险受益人“的重要性:
案例1:
2013年初,王女士为自己购买了保额为30万元的人寿保险,并指定保单受益人为其丈夫李先生。2014年初,王女士与丈夫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6个月后王女士因车祸不幸身故。一段时间后,王女士父母在其住处发现了这张保险单,于是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王女士的前夫也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了领取保险金的申请。保险公司一时决定不下,于是李某、王父分别告上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给付死亡保险金。一审法院将两案并案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支付李某30万元保险金,同时驳回了王父的诉讼请求
案例2
27岁的李先生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100万的意外伤害保险,将受益人指定为"法定"。2013年1月李先生与妻子协议离婚,儿子由其奶奶、爷爷抚养。3个月后,李先生在郊区驾车时意外坠落导致死亡。保险公司认定属于保险责任,准备支付100万的保险金。但在保险金的分配问题上李先生的妻子和父母产生分歧。李母认为未来儿媳肯定会改嫁,受益人应为父母,而儿媳认为自己才是李先生的法定继承人。后经法院裁决,李先生的"法定"受益人属于不确定受益人,保险金作为其遗产来继承,由其妻子、父母和儿子按照《继承法》等额分割。
从上述案例上来看,受益人的指定应能正确地表示投保人的意愿,如何指定收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填写受益人方面,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一、法定受益人
1、若指定为法定受益人,人身保险身故金首先用于偿还其所负债务,剩余金额才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2、法定继承人理赔时,给付额5万元以上的,需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由公证处确认有权参与继承的人员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权公证书。给付额不足5万元(含)的,需提交有关部门(户籍地派出所、居委会、单位)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保险金分割方案书面文件、保险金领取声明。
二、指定受益人
1、指定受益人在被保人死亡后死亡,保险理赔金将是受益人的遗产。也就是说只有受益人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
2、但若是受益人先与被保人死亡,若被保人没有死亡,可以更改受益人。若没来得及更改,被保人也死亡,这时理赔金将又被列为被保人的遗产,当然只有被保人的合法继承人所有了。
3、指定受益人申请理赔只需提交受益人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很多客户在买了保险以后,就一直尘封高阁。其实保险产品和我们身体一样,需要“定期体检”。投保人也要根据自身收入和职业情况进行保额追加或产品配置调整。
从保单赔付手续便捷性以及资产传承性来看,我们建议投保人指定明确的保单受益人。但是,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办理受益人变更手续。
如果保险人曾经对保单信息进行过变更,又不记得变更后的信息是否为最新、正确的信息,可以通过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亲临柜台、咨询保单服务人员等查询方式,了解个人保单的承保信息等情况,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