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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必看: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的区别

据《中国保险报》报导:重庆万县有一对叫袁海的夫妇,做电器生意,因为做生意要周转资金,他们就向亲戚朋友借了一些钱,也在银行借了80万的贷款。不幸的是,夫妻两人在进货的时候发生了车祸,双双离世。出事以后,电器城里的电器等物资都被变卖,优先偿还了亲戚朋友的钱,但是欠银行的钱实在没有能力还了。

 

袁海夫妇生前购买过保险,意外身故保险金合计105.3万元,指定受益人是他们唯一的儿子。银行获悉这一消息后,就一纸诉状把孩子告上了法庭,希望能要回80万的贷款。然而最终,法院根据《保险法》规定,判银行败诉。这是保险受益权大于债权的一个典型案例。

 

那么,什么是保险受益权?为什么买保险一定要写清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又有哪些区别呢?

 

 

一、保险受益人的分类

 

保险受益人分为两类,一类是指定受益人;一类是法定受益人。

指定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权获得理赔金的人,指定受益人没有人数的限制,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个人或者同时指定几个人为受益人。

 

法定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保险金就只能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投保时,很多客户会觉得“法定受益人”就是最亲密的家人,就算不写上他们的名字,最后遇到了保险事故,赔偿金也是给他们。但事实并非如此,投保时不指定好受益人,最终的赔偿结果可能与你的投保初衷大相径庭。

 

二、指定受益人Vs 法定受益人

 

那么,“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 究竟有哪些区别呢?

 

受益金分配意向的区别

 

指定受益人可以说是非常的“任性”,它能够做到这六个字——“想给谁就给谁”。比方说我有三个孩子,但保险金我就想留给老二,那我就把老二作为指定受益人,在投保书上只写老二名字。到时候受益金只能由老二来领,老大和老三都不能领。换句话说这个钱给谁,始终由我说了算。

 

法定受益人只能做到“该给谁就给谁”。如上文所说,法定受益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这就意味着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来分保险金的人就特别多。

 

拿一些高净值人士来说,他们可能会把人寿保险作为财富传承的一个手段。然而一旦遇到风险发生理赔时,“保险公司的赔偿金赔给谁”便成了个核心的问题。不指定受益人就可能存在“钱被不想分到的人分走”的情况。

 

 

受益权与债权关系的区别

 

很多人说买保险是避债避税,其实只有指定受益人才有可能做到这一点,而法定受益人是不能做到的。因为当被保险人身故的时候,保险金如果写的是“法定受益人”,那么,这笔保险金将会被视为遗产来继承,这就意味着如果受益人愿意接受这笔遗产,他同时也需要承担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换句话说,理赔款要优先偿付债务之后,剩余的部分才能被法定受益人领取。本文开始的案例袁海夫妇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他们的身故赔偿金需要优先偿付欠银行的80万贷款,剩下的20多万才能由儿子领取。

 

另外,如果遗产税开征的话,作为遗产的保险金可能会被征收一定的遗产税。这就意味着受益人最后实际到手的保险金额就会打折扣。而指定了受益人的话,就可以免征税费,所获得的是最直接和最完整的赔偿金。

 

 

保险金领取流程复杂程度的区别

 

指定受益人:手续更简单,只需要确定受益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就可以了,因为它的保险金分配是一种“背靠背”的分配理念。比如被保险人的两个孩子被指定为受益人,受益比例分别为:老大60%,老二40%。那么,当发生理赔时,老大只需要出示他的身份证明,就可以把理赔款的60%领走,而不需要老二在场,也不需要老二签字。流程更简单,而且相对比较隐秘,不会让家庭关系变得很复杂。

 

法定受益人:手续比较复杂,它是“面对面”的分配理念,少一个不来都不行。

 

总之,和法定受益人相比,指定受益人:更“任性”,保险金想给谁就给谁;更“保险”,保险金受益权大于债权;更“合算”,免征所得税;更“简单”,保险金领取手续简单便捷。一句话,购买保险,受益人“指定”优于“法定”,现在,您清楚了吗?